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职工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

要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并且经过认定确实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之后就是按照规定好的步骤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实际确定造成的伤残等级了。那现实中锁骨工伤骨折构成几级伤残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锁骨工伤构成几级伤残

如果是锁骨工伤骨折,如果是完全愈合恢复,是不会影响任何功能的,这种情况做伤残鉴定一般是够不上级别的,这是你当地政府部门的问题,我们给你确定,祝你健康快乐!早日恢复正常!

二、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标准是什么

1、职工因工致残伤残等级被鉴定为1级至4级的,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企业和职工个人不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按月享受下列伤残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

(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定为1级至4级的,达到退休年龄时,继续领取伤残抚恤金。伤残抚恤金低于按养老保险规定计发的养老金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部分。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至10级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本人工资;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

在领取伤残津贴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5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15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35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

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至10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或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7级伤残为1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级伤残为8个月,9级伤残为6个月,10级伤残为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7级伤残为2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级伤残为15个月,9级伤残为10个月,10级伤残为5个月。

5、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

(1)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 60%支付;

(2)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

(3)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 80%支付;

(4)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 90%支付。

6、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予支付。

7、计发伤残待遇的职工本人工资,按受伤前12个月本人平均工资计算,低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8、因工伤残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各项费用自事故发生月或者职业病确诊月起计发计发。

9、临时工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适用上述规定。

确认属于工伤范围内的,之后可以向相应的鉴定机构提出伤残鉴定的申请,但一般情况下锁骨工伤骨折完全愈合恢复的话,此时是不会影响任何功能的,因此也就评不上伤残。这点还请您能够注意。

·建筑工程国检是什么
      建筑工程国检是指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建筑工程、建筑产品及有关工程材料的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具体包括国家监督抽查、仲裁、实行生产许可证产品、认证产品的检验以及新产品鉴定和委托检验工作。《建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


·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现有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如何认定?
      当我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即存在了劳动关系。当你想确定现有劳动关系的存续时间具体是多久时,每个人认定的标准可能都是不太一样的。认定存续时间,首先我们需要确定怎样才算是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然后才能谈及如何认定现有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的问题。 职工只要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实际用工关系...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是多少
      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是多少我们知道,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非常重要,它会影响工程的造价。所以,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就成为了很多人关注的问题。但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的计算却是一个非常专业的问题,很多人对此很迷惑。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费率...


·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合同到期是如何处理的
      劳动合同是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凭证,它不仅可以使我们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也能减少用人公司的后顾之忧。但此刻有人就问了,劳动合同如此重要,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合同到期。既然是问题,就一定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接下来,就来跟您聊聊相关的知识,希望我们的回答对您能有所帮助,...


·征地拆迁工作方法有哪些?
      征地拆迁工作方法有哪些? 一 、倾力宣传教育 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与否,离不开被征地拆迁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征地拆迁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思想先行”的工作理念,克服急躁和盲动心理,采取多种方式,多了解群众的想法,多分析群众的顾虑,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要带着感情上...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合同是单位违规吗?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是单位违规吗?劳动合同是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最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合同条款来规定与劳动者有关的利益,仅凭口头约定,非常容易出现劳动纠纷。不订立合同是单位疑似逃避责任的表现,要注意补充订立也是有期限的,以下是跟劳动合同有关的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仲裁程序分为受理、组庭、开庭、裁决四个阶段。 1、受理阶段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为起始。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向被申请人发出仲裁...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一、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补偿需要支付吗? 不需要支付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什么机构?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二、劳动仲裁的范围有哪些?(一)因确认劳动关...


·入职不到一个月辞职工资能否结算?
      劳动者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之后如果对于该岗位不满意很有可能会寻找更好的工作。入职不到一个月辞职的情况也是十分多见的。因为人们对于工作的要求很多,如果用人单位不饿能满足相应的要求,劳动者就很有可能选择辞职。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入职未满一个月辞职工资能否结算 ...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