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在我国驾照年审异地可行吗

在我国驾照年审异地可行吗根据交警部门的统计,我国每天都有大量的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繁和严重性也引起了社会的重视,根据专业人士的调查研究,驾驶人的原因是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国对于驾驶人的驾照问题,制定了驾照年审等措施。接下来,我们将针对驾照年审异地可行吗的问题作出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驾照年审?
从2012年5.1国际劳动节开始,各类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A1,A2,B1,B2)等驾驶证人或校车工作人员的驾驶证年审由原来的两年一审,改为一年一审。初次领证日期在驾驶证正证上有,提交体检表车管所不收任何费用。如果说是其它证,只要遵守交规,每个记分周期(一般是从你初次领驾驶证的日期算起12个月内)交通违法记分都不满12分(只要不满12分,下一个记分周期自动归零), (但是要按时换证,到期前90天内都可以换,过期1年之后将会被注销) 现在换证手续简单。带上你的身份证,驾驶证,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体检表到当地车管所办理就可以了,北京收费是体检10元换证10元。
二、在我国驾照年审异地可行吗
有些省市并不支持异地年检,不过公安部有规定,为方便机动车驾驶人在暂住地使用驾驶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以外居住的,可以在提交《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身份证明和驾驶证后,直接向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驾驶证,取得暂住地车辆管理所核发的驾驶证。这样就可以在暂住地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了。
三、异地驾照年审新规定有哪些
在异地从事营运的机动车驾驶人,向 营运地车辆管理所备案登记一年后, 可以直接在营运地参加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 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延期 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 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 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与代理人共同 签字的申请表或者身体条件证明。
驾驶证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办理审验或有效期满不换证超过一年的,将被 注销。
四、机动车驾驶证审验最新规定
1、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 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 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 十日内到发证车管所接受审验。
2、年审对象:有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不管分值多少)情形的驾驶人,应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办理年审,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若无以上规定的情形不需要办理年审,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以上规定情形的,则到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换证即是。
3、持有c类、d、e、f、m、n和p准驾车 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 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 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 理部门接受审验。若无以上情形的则在驾驶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换证即可,中途无需年审。
4、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 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 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 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驾照异地年审是一个新的服务领域,这涉及到政府诸多部门的问题,所以在我国驾照异地年审并没有得到普及,目前只有一部分地区可以进行。当然,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异地年审是大势所趋。驾照的异地年审也是符合人民的利益,一定会早日实现的。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如何书写? 林业土地承包合同书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乡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
      自国家住建部提出租售同权的概念后,各地积极展开试点,其中广东可以说是走在了前列。为了鼓励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广东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就提到了租售同权,这项政策对于在广东生活的外地人来说,影响比较大。那么,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广东租售同权的政策...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国家大力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对于依法征用的农村土地,国家要给与一定的补偿。实际操作中,双方因为各种因素产生纠纷的事情很多,所以就要双方对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防范。那么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包括哪些?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征地...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相关标准是什么?
      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相关标准是什么? 一、最高院审理土地使用权相关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
      1、当土地使用证毁损或者遗失时,土地使用证持有者可以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证,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土地登记机关报告其丢失或损坏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农村村民应当向其所属的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第二,土地权利人在土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已经灭失。第三,土地权...


·最新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就将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指出,被征...


·潍坊核桃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核桃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征收土地包括城市和农村等用地,而征收补偿标准会根据土地的使用性质来决定,比如一些林木果树类等用地的补偿就比一般土地的补偿标准较高一点,还会因为它们的种类和生长期的不同来决定补偿标准,那么潍坊核桃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通过我们收集的以下资料为您...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


·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一、征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


·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湘潭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保障被征收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秩序,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怎么写? 一、农村土地承包协议书制定注意事项: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 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