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的为了适应已经改变的市场环境,为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由于企业改制是一个逐渐适应新环境的过程,故而根据实际需要,难免会与一些职员解除劳动关系。在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之后,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的,具体来说,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企业改制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和劳动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对按照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支付经济补偿金,涉及的内容包括经济补偿金支付的标准、职工工作年限的认定以及代扣代缴职工经济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二、企业改制经济补偿金如何计算

1、职工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的确定

根据481号文和21号文的规定,职工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该和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正常生产情况下的企业月平均工资一致;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不超过3倍的标准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确定。

职工工作年限的认定。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工作年限的确定要区分两种情况:一是直接考虑职工在本企业的服务年限;二是从其它单位调入本企业的职工,根据481号文和21号文的规定,企业在计算职工工作年限时,可以合并计算。在实际工作中,是否合并计算,主要考虑职工是否与企业签有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以及职工与企业的身份(永久身份还是聘用身份)等来进行判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步骤

根据481号文和21号文的规定,职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计算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前12个月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应享有经济补偿金的职工人数,包括进入到非国有控股改制企业的人员和不愿进入到改制企业(无论是国有控股还是非国有控股)的人员;计算应享有经济补偿金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计算单个职工应享有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单个职工应享有的经济补偿金总额,数量上等于第3步和第4步的乘积;计算企业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数量上等于单个职工经济补偿金之和。

3、经济补偿金涉及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于职工获得的超过企业所在地上年职工平均 工资3倍数额以上的部分,应按照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以北京所在地企业为例,经济补偿金涉及的职工个人所得税计算 步骤为:

首先将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总额换算成月应纳税所得额。公式为,月应纳税所得额=?经济补偿金收入-可税前扣除金额(四项基金等)-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工作年限(不超过12年)。

4、计算经济补偿金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公式为,月应纳税额=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计算经济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公式为:应纳税额=月应纳税额×工作年限(不超过12年),此数字是企业在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时,应从总数中扣除的数字,所以,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扣除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补偿的办法是与其他企业单位与无过错的职员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办法是一样的。在实际操作中,补偿金需要按照既定的公式信息计算,且在职员得到补偿金之后,是需要缴纳税额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在当今这个城市化飞速发展的时代,工作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工伤赔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劳动者所受的损失。然而很多人对于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并不是十分了解,那么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工伤鉴定怎么申请赔偿多少 1、申请时效条件 职工发生事故伤...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外架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照国家《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钢管脚手架塔拆的施工任务以包工包料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职责和经济利益...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员工补偿是怎样的? 一、对员工的安置问题 这不仅涉及到企业自身的损失问题,也涉及到政府对企业下岗员工的安置问题,对员工的安置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群体性事件。 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比如《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一、员工工伤二级的待遇有哪些?
      一、员工工伤二级的待遇有哪些?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


·劳动合同可以推迟到签吗?
      劳动合同可以推迟到签吗? 一、劳动合同可以推迟到签吗? 可以的,但要在一个月内。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处于无劳动合同的状态,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尽快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现如今,在竞争如此激烈的社会,无论做什么事情,集思广益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说,在我们承包建筑工程的时候,可以申请工程发包,这样更加利于我们选择更好的承包单位,完成工程。那么,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的,可供您参考一下。一、工程发包流程是怎样...


·砌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有哪些
      砌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有哪些? 在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建筑工程事业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砌筑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一来砌筑工程质量直接关系着人身财产安全;二来直接关系着行业的口碑和发展。那么,砌筑工程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防治措施有哪些呢?请看下文。...


·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一、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当然有保障,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只是没有正式员工稳定,但是权利都是可以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权益就会得到保障。会有《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
      入职一般是指劳动者已经接受用人单位招聘,到用人单位处工作,但还处在试用阶段的情形。转正则是劳动者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因此,入职和转正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不同。下面我们为您总结了关于入职和转正的区别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入职与转正的概念不同 求职者已经通过招...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
      当时没发现半年后查出来算不算工伤?是否算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才可以处理。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未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单位辞退员工的条款有哪些规定
      单位辞退员工的条款有哪些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