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由于很多企业职员即使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得到休息的,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员的人身权益,那些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是可以得到高温费的,那么高温费的发放是属于工资还是福利呢?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一)什么是工资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二)什么是福利费?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三)什么是高温费?

高温费,又称高温津贴,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的一种)。

二、高温费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三、企业职工福利费是否包含高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

1、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2、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4、供暖费补贴;

5、职工防暑降温费;

6、职工困难补贴;

7、救济费;

8、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9、职工交通补贴。

显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上述第五条,高温补贴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

四、高温费是否属于福利费?

首先要明确有两种福利费,一是管理费用福利费,二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中的福利费是可以列此项,但区别在于企业是否愿意支付,但未必给员工发放;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必须支付给员工的福利,高温费就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高温津贴是依据2012年6月29日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放的。因此,发放高温津贴是有法规依据的,不是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想发几个月就发几个月的。享受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高温费可以进福利费。

值得注意的是:

1、高温补贴属于公司给员工的福利之一,也是劳动法要求的福利之一,视具体情况执行,并非所有情况均为强制性发放的。

2、在无法降低减低高温环境下,还要提供相应的清凉饮料、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设立相应的休息场所(要求至少有桌椅,通风良好或配备空调等降温防暑措施)、防暑药品。

3、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引起中暑,经省卫生厅行政部门批准诊断为职业病,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那些在高于一定温度在工作的职员,高温费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有些企业也会给不属于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发放高温费,此时技术与福利,从这个角度看,高温费的发放不属于强制性发放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的流程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由于某些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就需要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


·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
      在建设工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确保的重点,不仅是建设工程还有其他工作岗位的劳动者都十分关注安全性问题。工作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受害者经济以及身体健康的巨大损失,因此规定工伤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受伤之后首先进行的是工伤鉴定,那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需要的...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工伤保险有年龄限制吗 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都可以投保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规定的工作中,因意外导致的伤害或职业病使得劳动能力永久丧失或死亡,劳动者可以从国家和社会资源获得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只要是年满16周岁的人员,到企业务工,就可以投保工伤保险了。它不仅是一个补偿性的...


·工伤伤残鉴定一级后死亡赔多少钱?
      职工在工作中因意外或疏忽导致身体遭受到伤害,如果伤害程度相对较轻,对今后的工作生活没有什么影响的,属于轻微工伤情况,如果因工伤导致职工受到严重伤害、甚至不治身亡的,将会对职工家庭及近亲属在情感上和经济上都造成重大打击,工伤赔偿的数额也应该达到最高标准,那么,工伤伤残鉴定一级后死亡...


·公司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是怎么规定的?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是指采用...


·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标准
      无论什么类型的公司企业如果要进行劳务分包需要满足一定的行业标准,并且要进行资质审核,资质审核的标准国家具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准备了下面的资料。 建筑劳务分包资质标准可分为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


·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
      按照规定,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在一些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在解除劳动关系方面存在争议,劳动者可以选择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不管哪种方式,都需要提供证据材料。那么解除劳动关系由谁举证?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解除劳动关...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是保障劳动人民的基本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在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劳动保障监察员可以依法进行调查,依法对劳务纠纷做出判断,那么在处理劳务纠纷时,发现问题时,劳动保障监察员,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采取日常检...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一、陕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怎么用? 劳动机械材料定额,动态机价表。 水利水电工程培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能在水利、水电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2023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紧跟国家政策变化,九江市对劳动者工伤鉴定的标准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对于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很多九江市民表示都还不太了解。所以,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最新调整的2018年九江工伤鉴定标准是多少。 一、九江工伤鉴定标准 (一)九江市工伤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待遇 ...


·一般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出来结果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比较多,同时由于认定的结果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方向,因此当事人往往也很在意一般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出来结果。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工伤认定多久时间出来结果 行政部门受理认定申请后...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