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是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与其他诉讼纠纷一样都存在一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亦即对方就享有由此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因此,当事人应当重视时间上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的相关规定。
一、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的规定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债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如双方婚后购买一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未对房产分割,房产一直由男方居住使用,如离婚后若干年,女方要求分割,就不存在时效的限制。如房产已经被男方卖掉,女方只能要求分割卖出房产后的房款,但对要求分割房款的请求权只能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男方卖出房产后两年内行使,否则丧失胜诉权。
二、离婚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笔者认为,司法解释的这种时效规定有悖于民法的一般原则,前后条文也不一致,在实际生活中亦不尽合理,应当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而司法解释强调的是“离婚时”或 “离婚后一年内”而不是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后的当时或一年内。在离婚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无过错方不一定能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诸如因家庭暴力、虐待等造成身体器官的损伤在离婚时或一年内没有发现的,一年后诊断出来的,能否提起赔偿。司法解释第三十一条对离婚后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规定又是“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法条之间不一致,在司法实务中难以合理地操作,不能有效保护受害方的利益。因此,从有效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和法条间的协调角度出发,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应改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在离婚时或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可在离婚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之诉,逾期提出诉讼的丧失胜诉权,法律上不予保护。综上所述,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与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相同只是在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存在差异,而且如果判决离婚但没有处理财产的情况,当事人还可以另外请求法院分割房产。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
      一房多卖。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第二、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


·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要求赔偿。出卖人延期交房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房屋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开...


·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不管是继承房屋还是买卖房屋,对于当事人来讲,需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之后,那么才能对房屋进行处分,但要是现实中针对未过户的房屋,此时所有人是否可以将其出售给其他人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过户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对于不动产买卖,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


·贷款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贷款买房必须夫妻双方到场吗? ?最好都能到场。原因如下: 1、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俩人,那么必须俩人同时签字,将来房产证也会出两本,这叫共同共有房产。 2、如果购房合同的买受人是夫妻其中一人,那么买受人签字就行了,不用配偶签字了。 3、贷款买房的话,不管买受人是夫妻...


·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是否就是共同财产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界定,现在已经是婚姻关系当中比较重要的一部分了。因为根据我国的司法经验,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包括对夫妻共有财产和共有不动产的争夺,这些都是在婚姻关系解散的同时双方据理力争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新婚姻法关于婚后买房是否就是共同财产? 一、新婚姻法关于...


·不动产申请房屋登记的业主们应该很熟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但是
      不动产申请房屋登记的业主们应该很熟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但是在实践中,并不是完全依靠这个条例来进行登记和管理的。在二零零八年,建设部就发布了房屋登记办法,各省也根据这个办法制定了一些细则。下面来看一下山东省房屋登记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房屋登记办法》,保障房屋交易安全,...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实践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作为购房者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到底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吧。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


·一、有一套贷款房还能再贷款买房子吗
      一、有一套贷款房还能再贷款买房子吗 有了一套住房贷款还是可以贷款买第二套房的,购房者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如果贷款未结清,按照新政策将执行二套房政策,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个人住房转让免征营业税的期限由购房超过5年(含5年)下调为超过2年。新首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


·房产是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
      办理了房产过户之后,才能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不管是买卖、继承还是赠与,需要实际办理了过户,那么才可以对房产做出下一步的处理。现实中,我们发现房产通常都是过户给成年人的,那房产是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产是否可以过户给未成年人 可以通过赠与过户,...


·小产权房转正费用是多少?
      一、小产权房转正费用: ?1、土地出让金的征收标准是由各地依据当地土地价值确定征收标准。2、一般依据房产所在地区参考价、房产使用剩余年限、房产的性质不同确定征收系数。3、经常使用的计算出让金的方式:(1)出让金=房屋参考价格乘以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乘以征收系数;(2)出让金=基准地...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
      进行房屋买卖,就是将自己名下的房产买卖给他人,需要注意的是,买卖的房屋必须拥有房产证。不同的地区,对于房屋买卖政策规定不同,那么,嘉兴第房屋买卖相关政策是什么?房屋买卖的买卖税费规定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浙江嘉兴宅基地房屋买卖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一)...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