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我们知道,非法集资是指不具备集资资质的个人或单位向社会不特定大众筹集资金的行为,它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也同样是一种违法的筹集资金的行为,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一起通过以下我们提供的相关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有何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行为人只是临时占用投资人的资金,行为人承诺而且也意图还本付息。1、从筹集资金的目的和用途看,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资金也是用于生产经营,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的目的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者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者用于单位或个人拆东墙补西墙,则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2、从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来看,如果单位有正常业务,经济能力较强,在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时具有偿还能力,则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单位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者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3、从造成的后果来看,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没有归还,造成投资人重大经济损失,则定非法集资罪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如果非法筹集的资金在案发前全部或者大部分已经归还,则定集资诈骗罪的余地就非常小,一般应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4、从案发后的归还能力看,如果案发后行为人具有归还能力,并且积极筹集资金实际归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则具有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如果案发后行为人没有归还能力,而且全部或者大部分资金没有实际归还,则具有定集资诈骗罪的可能性。
二、非法集资要承担什么责任?
对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国家机关依法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取缔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国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参与者,《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当事人吸收资金可能会用于正常的经营生产,主观上有还款意图,但非法集资当事人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筹集公众资金,该资金可能会被当事人挥霍或转移,因此,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


·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往往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混淆。那么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的呢?它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又有什么区别呢?下面便由的我们来为您解释索债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原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索债非法拘禁罪如何认定? 作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一种特殊形式,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往往...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质押多少,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
      遭遇网络诈骗钱款如何追回诈骗案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回款项:第一种方式,可以通过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赃物。公安机关在办理诈骗案件过程中,依靠侦查手段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及银行账户,随着案件的进展,在案件结束后应将赃款赃物返还被害人。第二种方式,被害人主动提起诉讼追偿。被害...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涉税怎么算?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涉税怎么算?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规定,某温泉公司原全体股东,通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转让公司全部资产方式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协议约定时间以前的债权债务由原股东负责,协议约定时间以后的债权债务由新...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


·婚内跟父母借钱抚养孩子算共同财产吗?
      婚内跟父母借钱抚养孩子算共同财产吗?现实生活中,许多刚刚结婚的年轻小夫妻在没有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就较早的生了孩子,但同时工作又刚刚起步,婚后经济条件较为拮据,没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这时夫妻往往会向父母寻求经济支持以渡过难关。那么,夫妻在婚内跟父母借钱抚养孩子算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


·欠钱民事诉讼一般多久 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欠钱民事诉讼一般多久 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欠钱民事诉讼一般多久?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二审为三个月。其中民事诉讼时效为两年。如果欠钱提起的民事诉讼为普通债权诉讼,那么诉讼时效为两年。 二、民事诉讼的流程 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


·司机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尽管司机在考驾照的时候都会学习不能喝酒开车的相关法律知识,但是在复杂的现实中也不能绝对地保证所有的司机都能够遵守这条规定,如果被发现有司机醉酒状态下来继续开车肯定是要被严厉处罚的,那么,司机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一、司机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1.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


·留置权转让是否可以?债权转让有哪些
      留置权转让是否可以?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基本前提是什么?留置权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有时候也对自己的留置权无从入手,这个时候就会思考留置权转让是否可以?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债权转让基本前提是什么?这些问题我们都会为您解答,请跟随我们的脚步一起了解。 ?一、留置权转让是否可...


·并购基金回购条款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并购基金回购条款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一、并购基金 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并购基金与其他类型投资的不同表现在,风险投资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并购...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
      法律上允许分公司签署贷款合同吗允许,只要分公司是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其签订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 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分公司应当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分...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