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水利工程在我国的黄河以南的地区是比较常见的,因为水利工程关系到周边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生产,但是随着水利工程的越来越多如何修复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了,所以我们整理了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这篇文章,您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是多久?
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在合同中规定。工程质量出现永久性缺陷的,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以上保修期限制。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水利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由谁承担?
1、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2、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3、保修完后,由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组织验收。涉及结构安全的,应当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4、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5、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三、工程质量保修的范围是什么?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项目。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是国家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不能缩小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工程质量保修的内容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此可见,水利工程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质量安全非常重要。按照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特殊工程除外。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应该由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给居民带来财产损失的,责任单位还要负责赔偿,努力将影响降到最低。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水利工程的保修期一般都是在工程移交证书上写清楚是多久,而且一般都是自完结之日开始算起,普通的都是不能低于一年的,如果有特别则是要在保修期的合同上写明。


·职工被辞退补偿有几种情况?
      职工被辞退补偿有几种情况?职工被辞退补偿就三种,具体情况如下:1.合法的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没签劳务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是属于不定时的劳动关系,那么劳动者是可以随时的终止这种关系的,而且没有签订合同就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劳动法,可以要求赔偿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


·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签字后还有经济补偿金吗? 在解除劳动合同书上签字,证明是有人单位与你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


·工伤在司法鉴定可以吗?
      工作生活中总有人不小心工作导致自身受到一些伤害,通俗来讲就是受了工伤,从本质上来说受到这种伤害并不是我们自己想导致的,而是工作中意外而导致的,所以我们是可以要求工作单位给予工伤赔偿的,但是当前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不知道应该如何去鉴定工伤,那么工伤在司法鉴定可以吗...


·在我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填?
      在我国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填? _____________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


·月底入职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当我们学习毕业之后,走向社会的过程中,一定会寻找一份工作,或者我们需要改变工作的时候也可能会去人才招聘市场参加招聘活动。当我们有幸被聘用入职之后,最关注的问题便是入职当月工资的问题啦。我们将针对月底入职工资问题为您介绍。快来一起看一下吧。 一、新员工入职流程 (一)新员工未报...


·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现在的教师普遍是发放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教学效率来发放其个人的工资,这种工资制度最开始是企业,后逐渐推广到事业单位,它的分配以教师的劳动成果为基础,可以很好地激励教师工作的效率,下面我们就来说说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最新标准是什么。 一、职称: 绩效工资标准 高级 2180 中...


·工程建设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它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解决一部
      工程建设在社会中的作用是很大的,它能够在很大的程度上解决一部分人的工作问题。相应的支付工程预付款也就成了特别让人关注的问题。那么建设工程款支付纠纷有哪些形式?未及时工程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介绍工程支付款以及法律规定的解决方式来为您提供学习渠道。 一、支付工程款的几种...


·用人单位因疫情拖欠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因疫情拖欠工资怎么办?用人单位因疫情原因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咨询了解,要求后期补发。因此次疫情,假期延长和复工延迟属于企业无法预见的客观情况,延迟复工的企业可以在复工后的最近工作日发放工资。同时,企业应注意告知员工延迟发放事宜。(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


·职工工合同到期不签有什么补偿
      职工合同到期不签有什么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不愿续约的,一般情况下员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导致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作用和职能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 立地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仲裁的专门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 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