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在制定工伤鉴定标准和工伤鉴定完毕后的赔偿数额的时候,肯定是面向我国全体劳动者都是一样的。赔偿标准不会因为劳动者是什么样的身份就发生变动,即使对方的身份是农民工,但是只要做完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法获得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农民工工伤鉴定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解决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建议
(一)抓重点,认真解决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
1、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使用农民工的企业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大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监察力度,对违反国家规定,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
2、要解决最低工资制问题。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制,并与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起来,体现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原则。三是要探索适合农民工实际的社会保障制度。要研究制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确保他们因工伤亡后及时得到救治和补偿。四是要建立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同享公共管理服务的机制。取消对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尽快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适度满足和保证农民工的基本精神文化需求。
(二)加强劳动安全监管,大力改善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1、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培训,使他们充分了解应当如何做到自我防范和保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企业劳动保护措施。劳动保障部门在检查劳动合同时,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要督促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岗位待遇。
3、加强农民工职业病的监测和预防。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职业病的监督检查和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
4、安全生产和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日常巡查,督促各类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改善现场作业条件,健全安全防范、劳动保护措施,对有毒有害生产岗位加强安全监控;对无视安全卫生条件和侵害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的单位及时责成整改、纠正。
5、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要建立农民工集体宿舍,保证农民工居住场所符合基本的卫生和安全条件。六是发挥安全生产监督员队伍的作用,把农民工吸纳到安监队伍中来,及时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6、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女职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三)工会牵头抓好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员工具有法律约束力。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应针对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工资偏低、社会保险参保率低、拖欠工资矛盾依然存在、劳动时间长、生产条件差等问题,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规模较小的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签订区域、行业集体合同,规范用工行为。
农民工在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的约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工会要督促单位并做好积极的引导。
(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基层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要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使农民工的正当要求有一个正常的反映渠道。对伤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象,用人单位要及时纠正,农民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工会应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五)完善劳动法律法规体系,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就目前来说,最紧要的是推动调节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劳动法》的修改。同时也应制订与之相适应的、相配套的劳动法律法规,使劳动关系的调整等方面都能做到有法可依,为农民工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以适应维护这支庞大劳动群体群英和社会的稳定。
(六)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努力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一是应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突出加强职业技能和法律政策培训。要以市场为导向,科学设置教育培训内容,使农民工基本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能;二是在法规政策方面,着重使农民工增加劳动保障、安全生产、利益诉求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能力。
(七)协调各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工作
政府应建立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农民工的用工计划、劳动管理及权益保障工作等等。要明确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地区间合作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深入研究和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建立公平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竞争机制;建立健全舆论宣传导向,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大力宣传农民工为城市和社会所做的贡献,客观反映农民工的现实状况,让社会公众了解农民工,在社会中尊重农民工、平等对待农民工,主动帮助他们改善生活和工作条件。把农民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我们在上门为您介绍的工伤鉴定的赔偿标准,主要是针对工伤鉴定完毕后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其中从第一级别到第十级别的伤残补助金都不一样,都是和本人的月工资挂钩的。除了这些伤残补助金以外,还包括医疗费等这些都需要进行赔偿,不过实际上农民工维权是非常困难的。
·企业工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企业工伤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问题的解释
建设工程施工是一个很复杂的工程,在这个复杂的工程中,会遇到不同的问题,而当这些问题出现的时候,就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今天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
·劳动法工作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
劳动法工作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合法吗?不签劳动合同肯定是不合法的;1、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
·工伤后没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如何操作?
在现在的社会中,确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来说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凭借劳动关系这块来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劳动法和一般的法律保护所不同的是,对于已经确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来说,劳动法的实行的是能给劳动者提供更多的权益和利益的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义务要更多。但工伤...
·2023年南京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南京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工伤待遇标准是什么?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
·五险一金是国家为了减轻劳动者负担,规定
五险一金是国家为了减轻劳动者负担,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保障性待遇的简称。五险一金的存在为劳动者提供了社会保障,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各地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各不相同,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浙江的标准。
一、2020年浙江五险一金比例如下(仅供参考,每个人的具体缴纳...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应注意些什么?一、弱电工程包括
1、 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及控制电压等低电压电能,有交流与直流之分。交流36V以下,直流24V以下,如24V直流控制电源,或应急照明灯备用电源。另一类是载有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的信息源,如电话、电视、计算机的信息...
·工伤索赔资料要准备哪些
许多工作者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性经常会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在向用人单位索赔时又被告知缺少必要相关材料,那么作为索赔者的我们究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接下来的我们就将就这些问题为您进行介绍。
一、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
·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规定
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代通知金规定
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的话,一般没有代通知金,因为合同上面有明确的合同到期时间。但是如果没到期单位提出解聘的话,那应该是前30天向劳动者提出,如果不能提前30天的话,那么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另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还有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可以辞职吗
劳动合同签了一年可以辞职吗劳动者无论与用人单位签订多少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履行期间,劳动者都可以辞职。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辞职为由克扣工资,否则用人单位违法。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克扣的工资。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
辞退员工缴纳的个税要不要申报?是否要进行申请就要看所给的补偿金是多少。国家规定了对劳动者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最低标准,只有超过该标准的数额,再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进行平均后,才向劳动者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如下:(一)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