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
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限制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由于各种原因,债权债务纠纷增加迅速,不少债务人在负债以后,为了逃避债务而隐匿资产,或故意不主张自己的债权,甚至放弃自己的债权,面对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那么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限制呢,而撤销权行使效力又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有哪些限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定,否则,就属于权利的滥用。具体表现在:
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作出有害于债权的行为,只要债权人能举证证明其所受损害的事实,就可以行使撤销权。
由于撤销权行使须经诉讼程序,足以有效地防止滥用权利,没有必要对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再加苛刻要求,否则会增加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难度,有悖于设立撤销权制度的目的。
2、能够通过撤销权方式保全的债权须具备的条件的界定。
一般认为应具备如下条件:
(1)债权必须在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发生之前就已有效存在。如果不能成立或应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就不能确定债务人的处分财产行为给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当然对此行为不能行使撤销权。
(2)债权主要是以金钱给付为标的的债权。对非以金钱给付为标的的债权(例如以劳务为内容的债权、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权等),如果债务人不当处分其财产,一般不直接影响这些债务的履行,债权人也无必要行使撤销权。
(3)债权一般并不附有担保。如果债权人的债权设有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且此种担保足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则债权人就无行使撤销权的必要。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其应负的义务,将其财产为他人设置担保,从而减少债务人责任财产,债权人也可以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已的名义进行。
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均可以行使撤销权。如果一个债权人就债务人的某项债权行使了撤销权,其他债权人则不得就该项权利再行使撤销权。但是,如果债务人对受让人还享有其他债权时,其他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违反注意义务给债务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4、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原则上不得处分债务人的权利,擅自处分的其行为应属无效。
如果处分债务人权利的结果可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应该允许。债权人不能请求受让人向自已履行债务,因为受让人对于债权人并无履行义务,债权人也无受领受让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并且,因撤销权的行使而使债务人增加的财产,应作为所有债权人的共同担保,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中优先受偿,这是由撤销权是债权而非物权的性质所决定的。
二、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
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
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如果已经交付财产,则应根据有偿或无偿及第三人是否善意还是恶意的因素综合考虑,进而决定是否应撤销并返还财产。如果债务人处分行为被撤销,则债务人免除他人债务行为视为没有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承担,为他人设定担保的行为视为没有设定,让与财产的行为视为没有让与。
2、对受让人的效力。
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受让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对价,那么就不应当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
3、对于债权人的效力。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在其直接受领受让人履行的情况下,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不能专供清偿自已的债权,也不得自行抵销自已与债务人的债务。如果要以受领财产清偿自已的债权,须经债务人同意,且必须是仅有一个债权人。如果有数个债权人时,对各个债权的清偿,应依法律规定的清偿原则处理。因为法律并没有赋予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对其受领的财产利益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当然,债权人对因行使撤销权所支出的必要及有益费用,如果其行使撤销权所获得的利益已由数个债权人分享,或由数个债权人平均分配,则该债权人得依无因管理要求债务人予以返还并可在其受领的财产利益中优先受偿。
在实践中,债务人逃债的方式总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所以债权债务纠纷的解决也比较复杂。当您遇到债权债务方面的问题时,建议您最好是咨询下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有效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你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碍于关系,没有催还,后来想起的时候,发现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这个时候该怎么办呢?一、民间借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过了诉讼时效也不是没有办法。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
·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认定的同时也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进行认定,如果认定为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双方要共同承担债务,如果认定是一方的债务,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需要由借款方进行偿还。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债务如何处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以下的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一、企业应该如何清理欠款
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会形成数额不小的欠款,这往往是企业的利润所在,严重时,会影响到一个企业的正常运转。即使是正常的欠款,没有得力措施,也会形成呆、坏、死账,给企业造成困扰,结合本人在多家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经验,企...
·约定借钱利息有哪些要注意的
约定借钱利息有哪些要注意的 一、约定借钱利息有哪些要注意的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
·在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什么
在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什么 一、在民间借贷中需要注意什么
1、要有书面字据,注意妥善保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刑诉法是针对犯罪案件而制定的相关法律,而在刑事案件中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两种类型,按照字面上的意思我们可以知道自诉案件是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申请诉讼,然后提交相关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自诉的条款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自诉案件...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
发行公司债券不低于多少?《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4)...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当今社会,债务关系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法律纠纷。诉讼人在提出诉讼时往往需要拿出相应的凭证,证明债务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许多人因为没有分清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有什么区别,导致在诉讼时遇到问题,无法维护自身权益。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释一下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的...
·银行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我国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银行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我国对借款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一、实践合同的概念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一、生效条款的相关法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时间合同成立。”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约定合同生效条款,此为...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存单质押贷款期限是什么时候? 一、什么是存单质押贷款
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二、 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