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企业内部设立罚款是否合法?

企业内部任意设立罚款,从其合法性上进行如下分析:

    1.法律依据



    对于企业内部设立罚款是否合法,有观点认为,国务院于1982年4月10日发布施行仍有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赋予了企业对违纪职工的处分权,包括可以进行罚款。因而,企业对违纪职工处以罚款是有法律依据的,其行为也是合法的。



    但从《劳动法》实施后,企业设立罚款的行为受到质疑。从《劳动法》角度看,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明确企业和职工之间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均应按合同的约定来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之后,企业应按劳动合同有关约定来管理职工,通过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来调整劳动关系。因此,职工违纪后,企业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而不宜再以行政手段实施处分或处罚。从《行政处罚法》角度看,实施罚款处罚的应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授权的事业组织,企业并不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其无权对违纪职工作出罚款的处理决定。



    2.实施范围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4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全体职工。在经过20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国务院于1982年制定的条例其适用的范围在今天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在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过程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企业在中小城市已占据主导地位。这些非公有制企业能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违纪职工施以罚款处罚吗?显然不能。



     3.适用条件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规定,企业对犯有七种错误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处分或者经济处罚。根据这一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实行经济处罚必须是《条例》所规定的七种行为之一,在对违纪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后,仍不思悔改的,方可实施;并且对罚款的金额也做出规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但在实践中,企业任意设立罚款条件、轻率作出罚款决定、随意提高处罚标准等问题普遍存在。另外,企业实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后,“标准工资”这一概念也日趋淡化,使得罚款的限额无从把握。



    4.申诉途径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21条规定,在批准职工的处分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10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原处分决定执行。但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也已逐步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传统意义上具有行政隶属关系的上级领导机关已不复存在。而我国现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国务院令第117号)规定对开除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职工受开除以外其他处分(包括罚款处分)而产生的争议,因不符合受案范围,劳动仲裁委一般不予受理(除非劳动合同有约定),使得职工对此申诉无门。

·企业规章制度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仔细考虑,尽量降低法律风险。 第一, 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


·用人单位对严重失职的劳动者可否予以辞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


·如何制订企业规章制度?
      我国劳动法规定,企业有权制订内部规章制度,但实践中,企业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并非必然具有法律效力。 企业制订规章制度应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并严格依法进行,应做到“合法、合理、全面、具体”,由于企业情况各异,在此只对制订规章制度时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从反面建议如下:

一、规章...


·《企业规章制度》范本(一)
      目录

  总则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劳动合同管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


·不满意劳动举报投诉结果要怎么做 ?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不过,申诉人要是用人单位的,还需要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专...


·准备跳槽其他公司被发现了,原公司不肯办离职手续怎么办?
      实际中满足下列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企业内部设立罚款是否合法?
      企业内部任意设立罚款,从其合法性上进行如下分析:

    1.法律依据

    对于企业内部设立罚款是否合法,有观点认为,国务院于1982年4月10日发布施行仍有效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


·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应被理解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范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变更形式不能认为其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不能因此宣布已经客观形成的合意无效。只要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法且经过一定期间劳动者未提异议的。就应当对这种变更行为的效力作出肯定性评价,否则...


·员工离职管理的法律风险
      1工资结算。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企业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即员工离职时,一次付清工资。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向离职员工结清工资应是离职手续中的一项,这是规范的做法。有些企业习惯于要求离职员工在企业下月正常发薪日来领取工资而不是离职时予以结清,这样办理容易留下隐患。...


·辞退有什么条件?
      1、处理方式不一样。解聘的方式是正式,而辞退的程序相比较而言就要简单。 2、结果不同。解聘可能是因为员工不思进取等,而辞退更多的是因为员工有违法乱纪的行为出现。 二、解聘的步骤 1、调查工作业绩。首先要查出来的是员工有什么样的失误,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失误,看能否在企业内部调动...


·职位说明书设计的法律注意点
      职位说明书的编制要从组织结构、组织决策、资源配置等方面来通盘考虑,整体把握企业的组织机构,设计职位说明书。应注意以下问题:

    1、建立《职业说明书》设计编制的组织机构。如设立职位说明书编制委员会,成立由一把手挂帅,主管领导参与的领导小...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