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怎样防范租房风险
据不少人反应,在租房过程中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骗子,让自己遭受财产损失。其实除了租房骗子以外,在租房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有可能造成当事人利益受损的。就当事人而言,了解清楚该怎样防范租房风险也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为你详细介绍一下这个内容。
一、可以怎样防范租房风险
第一步:审核业主身份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必须先审核业主身份,包括查看房地产权证记载的业主姓名、物业地址、面积等信息,也可以直接至该房屋所在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凭个人身份证调查上述信息,并核查业主身份证件,核对身份证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
如果签订合同之人不是产权人,则可能存在代理关系或者转租关系。若存在代理关系的,则需有业主本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存在转租关系的,则需要业主本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文件原件。对于此种情形,建议最好要与业主本人直接见面,或将委托书或同意书等材料经过公证,避免假冒业主,骗取租金情形出现。
第二步:明确租赁期限
合同中一定要明确约定起租日期以及租期届满日期,避免使用模糊的语言,明确到具体的年月日,对于出现特别约定固定租期或者灵活租期等情形的,必须约定清楚何为固定租期,固定租期内违约责任,以及何为灵活租期,灵活租期内何方何种情形下可以灵活无责任解约等详细内容。
第三步: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
“付×押”是租赁市场中对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的俗称,比如付三押一,即指租金按三个月为一期支付,押金数额为一个月的租金。具体几个月支付一期租金则由租赁双方商议决定。支付租金,作为承租人主要的义务,在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违约责任。
“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应支付多少,应当按照租期长短、装修程度、家具家电数量和价值等因素来确定,押金数额越高,对出租人保障性能越强。无论支付租金还是“押金”,若通过银行划账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划入业主本人名下的账户,并留执好相关划款凭证,以此进一步控制资金风险。
第四步:家电设施约定清楚
签订租赁合同时,对于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设备应当抄写清楚,避免退房时发生争议,并且对于这些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义务也应当明确约定。一般情况下,因自然原因引起的功能减弱和正常使用而产生的损坏,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但因承租人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五步:水电费负担清晰
首先,在交房时,就应当将水、电、电话、煤气等使用情况记录在房屋交接书中,并且当场与业主结清上述费用及物业管理费。
其次,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租赁期间的水、电、电话、煤气等使用费及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以及承担方式。一般情形下,水、电、电话、煤气等使用费由承租人承担,并按单据及时向有关企业支付,物业管理费可双方约定,并按期支付给物业公司。
第六步:违约责任要注意
租赁合同中必须要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应当根据不同的违约情形,约定不同的违约责任。比如,若出租人逾期交付房屋,或者租期结束承租人逾期退租的,可以每日按高于租金标准收取违约金;若出租人擅自收回房屋,或者承租人擅自退租的,可约定一次性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支付未使用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同样,承租人没有按时支付房租的,也需要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违约责任需要互相对等公平,若有明显不公平的,应当建议改正。
二、何时租房合同会无效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由享有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阻人使用、收益,承阻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作为当事人双方就房屋租赁行为所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直接影响当事人的利益。在现实中,合同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关注更多的是租金、支付时间等事项,却忽略了一些不常见的问题。而正是由于对这些问题约定不明,往往导致租赁纠纷产生。一般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租房合同是无效的。
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其实无论是做什么,都会有一定风险的。而要想避免风险给自己造成损害,那么就要搞清楚应该如何防范风险的产生,以及在风险产生之后应该怎么来应对。就租房风险来讲,上文中具体告诉了您可以怎样防范租房风险,
·房屋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吗
房屋增值部分算共同财产吗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一方享有房屋的产权。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
·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该怎么办
通常购房者在看房的时候都是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进行测量的,而一般是在收房的时候,才会对商品房的面积作出实际的测量,毕竟关系到日后装修的问题。而有的时候可能就会发现,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符,那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的约定面积和实测面积不...
·婚前的租赁住房算夫妻共有财产吗?
离婚之后再买房算不算首套需要看当事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在当事人名下或是以当事人的名义贷款,离婚时是否已经将房屋过户给当事人前夫/妻,贷款是否已经还清,如果上述问题均解决,离婚后买房认定为首套房。二、首套房认定资格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这与当前我国楼市实行的因城施策原则相关...
·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
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一、离婚诉讼中该如何争取多分房产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何界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在《婚姻法》以及《婚姻法解释一、二》中已...
·房屋漏水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漏水纠纷如何处理
一、房屋漏水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发生渗漏时,解决的思路为:查找分析渗漏的成因——确定法律关系——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责任,这样,便能有针对性地适用法律寻求到正确的解决方法。
二、常见的房屋渗漏原因
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
2、楼上...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
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按揭购房要提供哪些材料一、按揭购房需要什么材料
所谓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购房者办理按揭贷款买房时应当提前如下材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
·离婚时哪些农村房屋可以分割
农村房屋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在农村,房屋是离婚时分割财产的重点。由于农村房屋与城市商品房在性质上、分割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别,很多人都不清楚离婚时哪些农村房屋可以分割。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一、离婚时哪些农村房屋可以分割
离婚诉讼中,房屋只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调查表明,有很多夫妻因为在结婚之前没有对各自的房产办理公
根据调查表明,有很多夫妻因为在结婚之前没有对各自的房产办理公证手续,导致婚后双方因为房产问题而产生纠纷,甚至有些还损害到了自身合法利益。由此可见,在结婚之前办理婚前房产公证是多么重要的。那此时办理婚前房产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办理婚前房产公证...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
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条件,因而有一些房屋就是不能进行出租的。对此,相关法律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屋不能出租的情形有哪些
1、未经综合验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
·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所购买的房产,我们都可以认为是属于婚内房产的,这样的房产多半也就是共同房产,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配。那么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如何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
我们发现很多时候人们处分房产都是会先办理一个公证手续,当然也有没有办理的。那您知道办理房产公证的作用是怎样的吗?了解清楚了这方面的内容,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有必要也办理一个公证,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将公证纳入房产管理活动体系,使公证成为房产交易的必经程序,对房产市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