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有哪些?

目前,毕业的大学生逐渐增多,再加上往届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成为一大难题,那么在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来说,劳动合同时毕业生的保护伞,可以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毕业生需要正确理解
有的毕业生错误的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看成是“铁饭碗”,其实任何合同都是可以解除的。细究《劳动合同法》,我们会发现,合同的解除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双方协商解除;
2、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
3、用人单位对有过错的劳动者提出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杰出劳动合同有六种情况。比方说,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期满后不能按规定工作的,或者经过培训也不能胜任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实,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方面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另一方面,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如对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规范化管理方面也有积极的作用。
二、利用试用期将毕业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将得到限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过去很多企业存在滥用试用期的问题,我现在让你工作6个月,等到过了6个月的时候告诉你这个岗位你不合适,你走吧。很多企业利用试用期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开始许诺干得好就录用,但干了一段后一个人都不留。这种做法在今后都是违法的。《新劳动合同法》也会改变以往一些企业采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他们对应届毕业生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往有80%到90%的企业都采取这种人才选拔方式,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将被改变。
三、企业招聘时更重视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潜能,录用时会更加谨慎
新法的实施一方面为用人单位设立了更加严格法定义务。如与劳动者必须签定劳动合同,不能随便辞退员工,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扩大,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对象范围和金额将进一步扩大等等。另一方面,新法规定了16条法律责任,其中有14条是针对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的内容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管理、实施、解除等各个方面的内容不仅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且提高了处罚标准。
以前很多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存在着重学历、重名牌大学背景的倾向,新法实施之后,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更注重大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不是学历,更注重潜能而不是通过短期培训就能够获取的简单技能 。因为辞退员工的成本和难度都会增加,企业会逐渐放弃“大量淘汰”、流动频繁的短期行为,慢慢转向重视企业内训、培养员工发展上来。与此同时,企业在录用大学毕业生时也会变得更加谨慎,能不招的尽量不招、能少招的尽量少招。在工作量增加的时候,企业可能会让原有员工加班,当管理岗位缺乏人手时,企业会尽量考虑从内部提拔的方式。
上述内容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劳动合同法很好的保护了刚刚进入社会的毕业生的合法权益,有些用人单位凭借毕业生的实习期,吧毕业生当做廉价劳动力,无期限的劳动合同限制毕业生,在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另毕业生的实习期以及不能给毕业生签订无期限的劳动合同,刚刚毕业的大学生,一定要仔细阅读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免被用人单位利用,损害自己 的权益。


·杭州市工伤认定待遇包括哪些?
      杭州市工伤认定待遇包括哪些?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1、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 3、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否则,程序不合法,也会导致败诉的结果,增加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一)事先通知工会(二)通知劳动者(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四)特殊程序(五)后义务程序。 (一)事...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样补偿? (一)2007年12月31日前: 1、《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前简称“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一、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什么? 江苏泰州工伤工资待遇内容是: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时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正常上班标准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相关...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工厂倒闭员工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近几年在不断的完善,开始可以适用各种公司和企业出现的特殊情况,在一定的程度上可以做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工厂员工的利益。所以说法律上规定的标准已经成为了各个公司的标准,能够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解决问题。那么在我国法律中是如何规定工厂倒闭员工赔偿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是劳动期限的一个特殊时期,试用期的时间不长,但是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法律对试用期做了很多的相关规定,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劳动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


·国企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吗?
      国企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力吗?如果员工在国企干活有重大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国企同样可以将员工辞退。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
      一、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包含奖金吗?《劳动合同法》四十七条里有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如果月工资标准里包含绩效考核的奖金成分,那么是包括的,但是年终奖什么奖金是不包括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的工资标准为企业正常生产情...


·分包公司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随着现代社会各方面的不断发展,人们工作的形式变得更加多样,人们在进行工作的时候都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而在这其中有一些公司是分包公司,因此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因此需要明确劳务分包中的单位I和职工的关系问题,那么分包公司劳动关系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下。 一、劳务分包 劳...


·劳务协议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劳务协议加班工资怎么计算?人社部的这位负责同志介绍说,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在具体折算时,劳动者还需要了解相应的规则。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资。目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


·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如何进行结算精神损失飞误工费按实
      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如何进行结算精神损失飞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精神损失费是法律酌情处理。二、精神损失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