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生活中,土地注销是指,一些特定情况下,对已经进行登记的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注销后,国家会对土地进行回收以后,再重新进利用。可是由于您对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不太清楚,在进行注销的时候,可能会给自己和工作人员都带来不小的麻烦。所以,我们特为您整理了有关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的资料。一、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1、市国土资源局应向市人民政府呈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以市国土资源局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2、由市国土资源局向市人民政府汇报此项工作,提出拟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以市人民政府文件的形式;向国有土地使用者下发注销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登记的决定。按照《土地登记规则》、《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比一般登记程序要简单,主要包括三个环节: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2、权属审核;3、退出登录登记。《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二、申请文件关于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终止的,使用权人应持以下文件申请注销土地登记:1、国有土地使用证。2、有关准予注销的批文或证明文件。按照土地使用权灭失的不同情形,分三种: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人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签发的收回该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文件。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与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承租者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3、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有充分效力的土地权利灭失的证明材料。在上述的资料当中。对于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程序是什么,我们已经有很详细的介绍。可以得知,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的登记的时候,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经过层层审批以后,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注销。其实,您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对已经办理的土地长期不进行使用的话,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土地使用权证死亡家属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范围,有什么意义? 一、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的概念 土地使用产权出让金又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土地出让金,是指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二、具体范围 土地价款的具...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
      一、外地人在成都社保补缴可以买房吗?补缴无效成都限购新政不仅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同时将限购区域扩大至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共11个区域,并要求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可以确权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个人是不可以确权的。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不是分到每一户拥有所有权,而是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村、村民小组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和管理。因此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权发证,就是要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到每一个集...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2、现场勘查乡(镇)...


·失地农民是农村户口吗
      看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其一、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相关手续的,就属于农村户口;其二、失地农民办理了农转非的相关手续的,就不属于农村户口。《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


·如今,城市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有人承包土地
      如今,城市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高层建筑越来越多,有人承包土地开发,其中就要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合同,就有纠纷,解决纠纷是个问题,轻则私人解决,重则法律诉讼,其中就包含诉讼时效。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讼时效究竟有多久,何时起诉才能不引起大问题?为您解答。 一、建设工程施工...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的商品房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期限的。也就是说老百姓买到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权是自己的,但是产权却有一定限制,像普通住宅的话,最长是70年。那么商品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下面我们结合最新政策和...


·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土地的使用肯定会涉及土地使用权,那么,房地产企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在有关法律规定的允许下,土地使用权的获取除了转让就是竞拍,对于不同的方式虽说本质上会存在较大的差异,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还是企业间的商业竞争。 土地使用权(Land Use Rights)是指国家机...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证表明了持证人对该土地所享有的使用权。在北京尤其是朝阳区这一个工业发达的辖区,能拥有土地使用权意味着拥有了一笔巨大的财富。然而,土地使用权的办理流程非常复杂且严格。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北京朝阳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吧。 一、北京朝...


·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有多久
      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有多久 盛景时代是宁兴的地产行业,有很多人有意向来进行购房,购房要注意的地方有很多,我们知道,任何土地使用都是有使用期限的,对于购房者来说土地使用权期限很重要,那么,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有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盛景时代土地使用权限...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