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尽管说我国的工伤鉴定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和鉴定技术,一般来说,鉴定的结果是比较正确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如果对于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话,也是可以依法申请二次鉴定的。不过,申请二次鉴定的话,是需要提交一份申请书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是什么?

一、对工伤鉴定不服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怎么写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文为:

申请人:某某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某市某区某某街某号;法定代表人:王某,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某市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某市某区某街;法定代表人:李某;电话:……。

申请复议的请求:

请求撤销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之雨劳社伤险认决字第25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依法认定齐某在2009年5月27日的受伤为非因工受伤、不属于工伤。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对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9年11月27日作出的雨劳社伤险认决字第25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处理决定不服,现依法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

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书》仅仅只用寥寥五个字"经调查核实"就当然得出"齐某于2009年5月27日因工作原因导致左手指受伤情况属实"之结论,显然不能成立。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既未载明劳动者齐某的工伤认定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及相关证据,更列明其调查核实的经过和依据,显而易见,被申请人所作《工伤认定决定书》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六条关于"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之规定,属于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其次,齐某虽系在工作场所受伤,但其受伤时并非上班时间,且在受伤前一直跟其丈夫闹离婚,经常无端辱骂其他同事,甚至于常常念叨不想活之情形,加之侯某受伤时,并没有任何痛苦的表情,即便当同事发现后叫她,她亦表现出一副无所谓之状,这是全厂皆知的事实--我们提供了在场员工的证明,也向被申请人提交的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书,但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对此只字不提,毫无只言片语。从侯某受伤的前后表现,足以肯定其系自伤自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之"自残或者自杀的",属于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被申请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雨劳社伤险认决字第25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府申请行政复议,依法撤销被申请人雨劳社伤险认决字第258号《工伤认定决定书》,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还申请人以公道。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政府

申请人:某某技术有限公司

2010年2月8日

附:本申请书副本1份;

原处理决定书复印件1份;

证人证言3份一套。

我们可以看出,在申请书中,对鉴定不服的理由和其他相关的证言证据等,在申请书重要交代清楚。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准许二次鉴定。不过,如果二次鉴定的结果和第一次是一样的话,那么,这当中所有的花销就需要当事人来承担了。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对工伤鉴定的流程相信您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就能得到解决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就说明双方之间并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时候该怎么办呢,以下是我们针对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自己的看法,仅供您参考...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
      不管是由员工自己提出,还是由用人单位提出,双方都是有权利单方面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双方的劳工雇佣关系的,当然,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涉及到支付赔偿的问题。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哪些情况需支付赔偿?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


·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公司不发工资有什么法律责任
      一、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第47条的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根据上文中关于企业法律责任的阐述,劳动者还可在企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时要求企业加发相...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上税吗
      在我国现行劳动法的保护下,企业与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但是个人在拿到这么一笔经济赔偿金后又会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需要上税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面内容中位您做详细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要交税吗? 《财政部国...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到期终止证明怎么写?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员工工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____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


·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在生活中,由于建筑工程引起的事故数不胜数,特别是公共设施事故会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工程质量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国家对工程质量保障做出了很多法律规定。那么国家对质保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上文对工程质保金扣款流程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


·怀孕期间换单位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怀孕期间换单位产假工资怎么发放?不管是否换单位,都应当按照当时所在的单位发放产假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不过关,势必会影响以后的使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更加准确无误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有规定的。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


·二重劳动关系的社保能否有两份?
      如果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同时有劳动关系,那么,这种关系就可以称之为二重劳动关系。一般来说。劳动者在原单位上班,原单位会为其办理社保,但该劳动者如果同时又从事另外一份工作,那第二家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再为该劳动者办理社保呢?今天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二重劳动关系的社保能否有两...


·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一般我们工作之后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就会帮助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和一些其他方面的社会福利政策,但是当前对于这些有很多人都不了解,特别是社保方面的内容,我们很多人都是自己去缴纳,不知道应该在什么年纪开始,那企业中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未成年工可以缴社保吗? 16周岁以上就可以参保...


·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工作而单位就需要支付薪酬,这种关系在法律上称为劳动关系,对于工作者来说劳动关系的确立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关乎到自己的工资以及福利,特别是要以书面的形式来确认,对劳动关系的认定有一定的规,那劳动关系证的认定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两个极端:步步为营与合...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