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分离的,土地使用权会到期,但所有权并没有期限。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最长期限仅70年,并且是从开发商获得土地开始计算,那么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的相关内容。
一、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产权和房屋产权分离到期后可续约。我国的房屋制度,土地和土地上面的房屋是具有不同的所有权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就在于: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比较常见的是40年、50年和70年。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你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根据《物权法》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续期价格或将按照当时楼面毛地指导价格,虽然住宅产权期满后可自动续期,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有些人悲观地认为,虽然土地产权归国家,房屋产权是个人的,但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仍可能会出现“房随地走、国家补偿”的情况。毕竟房屋的价值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减少,土地的价值则刚好相反,而这也是人们会担心产权到期后的根源所在。不过,有业内分析,这不太可能成为一种普遍的方式。
二、国内续期先例
政府对于产权到期商住楼的处理也为住宅项目提供了借鉴。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因此“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并不会到期,而土地归国家所有,因此“土地使用权”会到期,目前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但若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国家将无偿收回,对地上房屋残余价值进行补偿。如若您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在线律师。


·长春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长春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长春新区作为长春市新开发的区域,在建设过程中征用了大量农村土地。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征地部门会发一笔补偿款。是否顺利拿到补偿款及征地补偿款金额大小是农民最关心的事情,其实,在征地补偿标准上,是有制订依据的。那么长春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结...


·股票和债券的不同在于什么地方
      股票和债券的不同在于什么地方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2、收益稳定性不同。从收益方面看,债券在购买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获得固定利息,而不管发行债券的公司经营获利与否。股票一般在购买之...


·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说各个地方的福利和政策
      因为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所以说各个地方的福利和政策也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威海市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和其他地方有着一定的区别。但是归根结底各个城市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按照我国的法律制定的。那么威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什么样的?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 威海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什...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是否存在?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人是否存在?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城市化所取代,与此同时,安置房也多了起来,然而对于一些已经有了房产的人来说,安置房成了不必要的负担,那么安置房可以抵押吗?那么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如何判断安置房能不能抵押 1、安置房是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一、土地无偿使用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在合同中约定吗? 是的,如果不规定,就不能确定合同的有效时间,土地无偿使用合同范本涉及土地具体的面积以及位置,土地的使用途径承包的形式,承包经营期限,第二就是具体的支付方式。 无偿使用土地承包合同...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拆迁补偿标准,其实每个地方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南宁来说有其自己的征地补偿标准,说到征地补偿标准,那么不但要确定标准,还需要确定相应的征地补偿的相关计算公式,这样才能更加准确的确定出相应的征地补偿的数额,那么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河北地方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省境内地方投资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路建设用地(包括新建、改建和养护工程,以及取土、...


·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
      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我们在进行办理离婚的时候,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我们进行注意的,其中财产问题就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而土地使用证也是一种财产的类型,在进行划分土地使用证的归属之后,一般是会涉及到更名的问题。那么,对于协议离婚后土地使用证如何更名呢? 一、协议离婚后...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也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大量的修建铁路高铁等项目,同时这些项目需要征地的支持,但也会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补偿标...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平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严格按照庄浪县政府文件《庄浪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庄浪县高等级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征用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行。土地征用按每亩30680元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依据庄政发[2016]56号文件执...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