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责任制有哪些?

工程质量责任人在规定中一般为工程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从建设工程的角度看,是整个工程的总负责人。对项目的成功策划和执行起领导作用,职责为落实带班制度。项目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排在第一位的。工程项目经理责任人的责任有很多,管理、联系、协调、问题上报都包括在内。以下是责任人的责任制资料:

一、项目质量责任人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和上级有关质量政策和标准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公司内控标准。

2、参加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参加施工组织设计、保证质量措施编制,施工过程中按照质量标准要求,对每道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做出检查评定。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有责令修理、返工、停工的权力和责任。及时收集整理各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原始记录,按规定汇总、分析、统计如实上报,并建立质量管理档案。

3、协助技术员对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及时会同监理等相关单位检查验收。

4、督促和指导施工栋号、开展班组旬检、日检、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随时查验施工班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对所有进场材料进行验证。

5、对栋号发生的质量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可直接向主管上级汇报。

6、认真贯彻质量否决权和各级人员质量责任制,严格质量管理制度,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拒绝在任务单上签字。

7、每月参加单位的质量大检查,按要求进行质量总结和参加质量分析会。

8、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及上报工作。

9、对知情不举或工作失误、漏检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负有直接责任,所承担质量工作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生产责任制

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利益。

2、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3、主持组建项目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5、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种关系亨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

6、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收回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7、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8、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9、傲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10、协助企业有关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11、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12、决定项目经理部的组织结构形式,选择聘任有关管理人员,明确其责任,根据其差期考核、评分和奖惩。

13、在企业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工程需要和计划安排,对资金投入和使用,对项目经理部的讦酬方式、分配办法,在相关规定条件下作出决策。

14、按照企业的规定选择使用企业管理人员和作业队伍。

15、根据《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和《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进行工作部署、检查与调整。

16、经企业法定代表人代理的身份处理、协调与施工项目有关的内部与外部关系。

17、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开展创优单位工程活动;表扬质量好的班对质量不合格的要坚决返工,发生质量事故时,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隐瞒不报。

他们的首要责任为遵守法规,其次要在图纸协助验收、督促检查、问题汇报、现场配置优化等各个方面履行自身生产责任制。发现质量事故要积极处理协调,出现纠纷按照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处理。若有诉讼需要,可以在直接咨询专业律师。

·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不管是谁在离婚之后正常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的,但是由于不同的年龄段的孩子所需要的开销不一样,所以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是有区别的,当然不少人认为抚养费用的支出和夫妻的收入是有一定关系的,那么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
      《劳动法》关于女员工哺乳期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6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2、《劳动法》第29条第3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
      现实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若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都是允许的,但在解除的时候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解除才行。若出现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况,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实践中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有什么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劳动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劳动者违反...


·不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


·员工医疗期满,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发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故员工医疗欺瞒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公司辞退员工不办离职应该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不办离职应该怎么办如果员工不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在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该员工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所地)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和社会保险转移表。如果员工拒不返还占有公司财物,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对于占有公司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报警;用人单位也可...


·毕业生违约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违约金
      每年的毕业生在即将毕业之前,一般都会有各色企业到学校提前招聘的,可是很多的大学生在第一次面临劳动关系的时候,都有可能会陷入各种各样的劳动关系陷阱当中。甚至有些用人单位在学生还没有正式毕业之前就和学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有些学生会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毕业生违约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违...


·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包括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受到的伤害。劳动者受了工伤,在接受用人单位的赔偿的时候,要做一次工伤鉴定。工伤认定案件是有规定管辖权的,这跟劳动者去哪里提交工伤申请关系重大。那么,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是怎样的,如何申请工伤认定?请看下文。 一、工伤认定案件管辖权...


·劳动合同法工资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虽然不同岗位的工资待遇都会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但是有一点劳动合同法当中要求所有的用人单位在给员工支付工资的时候,是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待遇各方面本身就是劳动关系当中的关键所在,本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先来了解一下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工资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工...


·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员工故意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的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要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面对以上的规定,目前绝大多数企业为了避免二倍工资的处罚,都能自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但目前在广东省内却出现了...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
      外资子公司倒闭母公司是否赔偿员工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从注册那天起,公司负以注册资本金为限度的责任,超出部分不予负责。子公司倒闭,母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与谁是法人没有关系。 母公司需不需要承担子公司破产责任呢? 母公司不承担清偿责任。 全资子公司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