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劳动律师
律师咨询热线 15996265110
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动仲裁劳动诉讼
企业规章损害赔偿竟业禁止违约赔偿
首页 >>文章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入职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确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关系。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用人单位剥削劳动者,同时也是为了在发生劳动纠纷后当事人双方有据可凭。那么确认劳动关系条件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其具体的确认办法,以供您了解。

一、劳动关系建立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己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劳动关系的确认
1、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2、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雇用了劳动者,劳动者也开始付出劳动,那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成立。在劳动关系成立后劳动者需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而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相应的报酬。为了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各位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确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的签署劳动合同,以确保自己的劳动行为受法律保护。


·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提到童工
      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提到童工,但是却不知道未成年工,也就是用童工犯法,未成年工却不犯法。因为我国在未成年工方面,有相关特殊的保护规定。那么在我国未成年工能上班吗,我们给您详细说明一下未成年工的相关内容。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也称青少年工人。他们可以上班...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怎么确定
      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怎么确定 在中国的建造中,是包含很多很多房屋建造的身影的,在很多人看来房屋就是支持人们自身生活的存在是一个容身之所,但其实房屋对我们来说的意义不仅仅如此,在我们的生活中房屋的身影无处不在,我国对于钢筋混凝土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表明的呢,在下文会做一些...


·股东能否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
      股东能否向公司主张双倍工资?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东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不一定可以向公司主张双倍,只有普通员工一个月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就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带薪年假怎么算工资
      带薪年假怎么算工资职工带薪年假工资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


·新员工入职做什么事情?
      用人单位招聘员工,就是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公司业务的需求决定的,公司一般都是要招聘长久为企业服务的员工,所以为了让员工有归属感就要培养员工对公司企业文化的认识和了解。那么,新员工入职做什么,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就会根据员工的特长,应聘的岗位给出相关的要求。 一、新员工入职前一...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
      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有哪些? 一个工程的质量不能全由施工单位来评判,是必须由专业的质量鉴定人员来进行鉴定,合格之后才可以的。而我国的工程质量鉴定资质也已经被分为了几个种类,那么,工程质量鉴定资质种类具体有哪些呢?想要知道的话,就赶紧随我们一起阅读以下整理的有关资料吧! 一、资...


·被判缓刑怎么计算视同工龄
      被判缓刑怎么计算视同工龄?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正常上班,工龄就是连续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留在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犯普通刑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没有剥夺政治权利、仍在原工作单位留用叙职的,在缓刑期间,可以计...


·一、劳动合同不签订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合同不签订规定会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根据《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些用人单位为了使自己在劳动者维权时处于主动地位,往往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在维权时无法证明双方约定合同内容,甚至...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
      未成年人只有16岁属于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因此,满了十六岁不算童工。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符合上述定义的童工。...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有什么我们国家一向对工程质量要求的很严格,为此也颁布了很多相关政策。即使是这样还是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这应该引起我们中国公民的反思。这一次的主要内容便是与工程质量有关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下面,我们来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工程质量保修期条款都...


·如何计算周六加班工资?
      如何计算周六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必须满足以下三点法定要求: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工伤认定工伤鉴定
劳动保险涉外劳务合同法律法律顾问
南京劳动律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劳动律师网